今年海北州提起3起生态损害赔偿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12月24日,记者从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举行的生态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海北州环境质量稳步向好,截至今年10月底,西海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1%,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二类以上。
今年,海北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截至今年10月底,海北州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5.1%,PM2.5平均浓度为21μg/m^3;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入冬后,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海北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环境监测站、供暖企业等单位对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安排,进一步溯源明责,并会同市场监督部门对散煤销售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从源头控制燃煤型大气污染。
水污染防治持续向好,三大水系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其中,青海湖流域布哈河、哈尔盖河、沙柳河监测断面水质、黑河干流及八宝河支流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二类以上,湟水河流域金滩监测断面水质达到三类以上,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出境水质控制断面的水环境质量均达到我省二类以上水质目标。
目前,海北州21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覆盖,有效解决农牧区脏乱差等现象,人居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海北州提起3起生态损害赔偿,已完成前期调查取证,其中由海北州生态环境局针对海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周边草原直排含煤废水,造成草污染案件提起生态损害赔偿,委托省环科院专家完成现场勘查工作并编制评估报告,于11月4日签订生态损害赔偿协议;海北州祁连县生态环境局委托省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就国道338线盘坡经大通河桥至热水段改建工程2标段、3标段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实地鉴定和现场取样工作;省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对中交某某局第四工程PDSG-2标段隧道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环境违法行为和中铁二局集团PDSG-3标混凝土拌合站水污染违法行为现场取证工作即污染物现场取样工作,出具了鉴定评估报告,并于11月26日签订赔偿协议。